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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13

    我的梦想------之一------小店

     

    梦想是一个已被用滥了的词,就像买来的绢花,虽然时间很长也仍鲜艳欲滴,可是因为经久耐用,心理产生了厌倦感,想扔掉它,又苦恼于没有理由。

    同样的词还有“爱情”,“死亡”,“时尚”“品味”“休闲”,在人们的舌尖上磨出难看的老茧来,失去原有的色彩。

    但不知怎的,我仍会为此感动,就像有时候,看见最后一抹夕阳在绢花上流连,突然想起刚认识它时候的心悸。

    十多天前,同D同学不知怎的说起开店来,越说越卖力,遂记录如下。

    那个小店层高非常高,大约3米多,里面的一半被隔为两层,上层是一排一排的书架,可以扔任何的书和碟上去,来人可以带个大靠枕上去,随意坐卧,看书听音乐。

    小店供应茶和酒,咖啡虽香,气味太重,难免影响别人,何况磨咖啡豆的声音也很扰人。酒也是一样,气味太重的比如黄酒高度白酒不供应,但也不妨每周约定一天,专开咖啡黄酒日,只要有好食相伴,得所快哉。

    所以小店供应各类茶,奇怪的饮料,各类适合用来看书闲聊而不是发疯打架的酒(试想用一杯杨梅枸杞泡酒来配合一册江南水乡画册),泡茶倒酒的器皿各异(很喜欢的包括用医院的三角量杯泡玫瑰花茶,而用青瓷小碗喝黑啤, 用骷髅状的小骨质杯喝红酒,想想一下变态护士,梁山好汉以及吸血鬼再世)

    配茶下酒的小食也很重要。比如我曾看见过的,用茶叶腌制的梅子干,用来配毛峰。烤得香香脆脆的小猪皮,切成小丁,配红酒。

    想想一下在楼上的书架中间,一个脑袋下垫2个靠枕的家伙,吃切成小丁的颇有嚼劲的小猪皮,喝着骷髅小骨杯中的红色液体,听八面埋伏,看满江红及岳飞考证。

    甜点当然也很重要,小店后配的设备齐全的厨房,可供各路人马一试身手。小店只管采购,但欢迎高手来店自行制作。味道绝佳者可荣登小店每周推荐甜点榜单,来客可为其取名撰稿。

    说起取名,进门处当然是一个大立牌,各桌上有彩笔,来客可发挥所长,为小甜点取名,为老酒配小食,或者胡思乱想,无所不可。

    店内的沙发必须舒服得不得了,绝对不允许有硬板凳出现。

    陈设?陈设是这样的,来客可将将各类古怪事物寄卖,放在店内大大小小的搁板上,比如美元卷筒纸,非洲青铜像,宫崎骏的小魔女玩偶,以及空的香水瓶等等,只要过得店主的审美关,且写一小纸,说明该物件的来龙去脉,便可标价寄卖,寄卖所得,当然店主要抽份儿的罗。

    吃喝玩乐,玩当然不可少,所以小店每周两次派对,一定不会魅惑古怪,不会曲高合寡,一定精心策划,轻松惬意,宾至如归。

    小店主人我,一年两次漫游,一次2个月,剩下的时间窝的小店里吃喝玩乐,呜呼,世上事,快哉莫过于此。

    我一路兴致勃勃浮想联翩,D同学说看样子要采取会员制,想想也对。世上确实有那么多无聊无趣之人,会员就会员吧,不需要会员费,但是要考核。好玩有趣之人,爱书爱酒爱吃之人才可入内,一群狐朋狗友,日日醉生梦死。

    June 26

    书单

     

    等人是万万不能在书店等的,浪费钱,那是一定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有一日我还得意洋洋同人说,我已经戒掉乱买书的习惯了,因为家中没什么多余地方放书了,且大多数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也可以在网上找到,且自己的惰性也越来越强。

    可是15分钟之内,我仍在季风买了200多元的书,总算还是只逛了半边的书店,且时间紧迫,且预计已经拎不动了。

    这次买的,闲书居多,可见我近来越加懒,越加闲,思维越加空白。

    《如何改变世界—社会企业家与新思想的威力》——David Bornstein,吴士宏的译作,我是买了之后才发现是她做的翻译,我挺高兴这位业界风流人物在离开商界后,还在兢兢业业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真让人开心。这本书讲的是在公益事业领域,一些人,如何以一开始微薄的力量,最后扩展到影响力无限大,且改变国家法令甚至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伍尔夫读书随笔》——弗吉尼亚.伍尔夫,没办法,谁让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篇文章开始,就奉她为偶像呢。

    《李渔说闲》—萱子编著, 李渔的《闲情偶寄》应是小资第一书,真建议所有的真小资假小资都人手一本,《闲情偶寄》一直也是我的最爱,读了不下三遍。《李渔说闲》不过精粹其中精彩部分,配之李同学的诗和词,配之大量的中国画。但胜在书的装潢和纸张很有感觉,价格也非常之合理。

    《窥视印度》——妹尾河童,他的书应不用多说,大约是全国皆知的秘密了吧。值得称道的是我还是克制了自己的魔掌,在系列书里只挑选了我最感兴趣的一本,保证了整体预算不超标的可能性。

     

    三本同“吃喝”有关的书

    《食味万千》——朱振藩,其实是一本吃食笔记,可是因为作者长于历史和典故,文章写得鲜香活色,颇有五四之风。

    《半饱——生活高潮之所在》——欧阳应霁,非常喜欢这个人的作派,画漫画和插图的时候就喜欢,最近又看了一些他的访谈。但是书价有些贵,很犹豫了一下,还是买了,鉴于纸张和图片的高质量,以及催生食欲的功能,仍是十分值得。

    《葡萄酒选购指南》——吴书仙,其实这本书很一般,之所以买,是因为中文书里面很少找得到这么多酒标看,算了,忍了吧。

     

    四本算是杂志

    《读库》,大路同学推荐,鉴于大路同学的优良资质以及以往的光辉记录,我根本未加翻阅就买下来,后来简单看了目录,觉得不错。比如,特稿三篇依次为,《启蒙年代的歌声》——李太山 ,讲冯友兰的童年歌谣。 《故宫改建计划始末》——王军。 《人类不可能再发生这等奇迹—写在意大利文艺复兴展来华前夕》——陈丹青。单这几篇,已值票价,虽然票价绝不便宜,30元大洋,无图无画,实在是高价了。

    《万象》,《书城》,都复刊了,都不像样了,就像大路同学讲的,权当缅怀过去吧。

    《美食与美酒》此刊奉献俄罗斯盛宴,应是大快朵颐的吧。久不露面的王朔同学也撰文写了已落寞的老莫——莫斯科餐厅,同上海的红房子一样,曾经是一个时代奢侈与时髦的标志,还记得《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场大戏?我也是在那个时候爱上老莫的。

     

    回头再看看,发现好像也没买什么有价值的书,但因为平易近人,定能按时读完的,好让我遵守自己读完再买的原则。但近日在电骡上屡屡找到好书,想想自己还是省了一大笔的。

    不但买书,还省了钱,应够多日乐滋滋了。

    于是我从季风出,像提遛着二十斤大白菜般样样得意,书沉甸甸的,心里满满的,日子,真是好过极了。

    结果之一就是,因为书太重,鞋跟太高,脚受了一些罪,乃至后来跟Nemo同学在兰心看戏时,我就很开心把鞋脱了。

    结果之二就是,回家发现,床上的书又堆不下了。难怪老妈总是抱怨,夏日每日擦凉席,搬开我的书和碟就是一项浩大工程。

    唉,何时有一间书房,四面是顶天立地的大书橱,中间是大靠垫大靠垫还有大靠垫,旁边放酒放茶,还要一套小音箱,光线充足,空气流通。于是吃饱了看,看饱了睡,睡饱了继续看。

    不闻窗外国际纠纷,邻里琐碎,人生之乐,莫过如此。

     

    June 25

    雨中即景

    这是一首台湾的歌,少年时候很喜欢。

    哗啦啦啦啦下雨了,看到大家都在跑,吧吧吧吧吧计程车,它们的生意是特别好,(你有钱坐不到)。哗啦啦啦啦淋湿了,好多人脸上失去了笑,无奈何的望着天,叹叹气把头摇。感觉天色不对,最好把雨伞带好,不要等雨来了,见你又躲又跑。-----轰隆隆隆隆打雷了,胆小的人都不敢跑(怕怕),无奈何的望着天,叹叹气把头摆。

    旋律轻松活泼,象声词的部分节奏感极强,旁白多少还有点幽默,好像一个轻松活泼的大男孩,又得到了意中人约会的许诺,心情好得在大雨里,看着每一个人笑。

    对对对,就像吉恩.凯利那段经典的雨中曲,原来踩水可以这么快乐。

    当然,我知道,踩水的快乐。外婆用来列举说明我种种不乖且古怪的性格,最常用的一个例子就是,“小姑娘最喜欢踩水塘”,大伯伯也这么说,“只要马路上有坑坑洼洼,沙子石头堆或者水塘,她必定去爬过,踩过才算罢休”。

    事实如此。但我想说的一个秘密是,踩水塘的时候,只要落点准,水溅往往是旁边人,自己不伤一份一毫,嘿嘿。

    昨日出门的时候下大雨,偏我还穿上了200年来难得一穿的裙子,以及一双好像只有童话里看到的玫红色的高跟鞋。不知为何,这双鞋对我象有魔咒一般,每次穿上,都像变公主一样,昂首挺胸,突然分泌一种叫“女人”的腺体。所以红舞鞋是童话也是魔咒,对于我这样顶不喜欢装扮的人来说,必备一双红舞鞋,就像巫婆必须有把扫帚一样重要。

    因为穿裙子以及红舞鞋,所以心情大好。夏天的暴雨下得铺天盖地,一出大楼就是一个水塘。可是下雨的空气那么清新,街上的人那么稀少,水塘又那么具诱惑力,所以我就恶狠狠地踩进去,看到水花四溅,心里实在是,快乐极了!

    因为下大雨,迎面而来的人,脸都是苦苦的,臭臭的,好像被雨淋湿了的钞票,可怜巴巴地全部皱在一起。可是我打扮得光鲜亮丽,水塘又踩得舒心畅意,更是忍不住唱起歌来。我快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顶着苦大仇深的脸,下雨,多么让人快活。

    待到下了轻轨,路边站满了等出租的人(仍是一堆苦瓜脸),所以我盘算片刻,决定叫摩托。下雨天,摩托突然地被冷落,所以成为最好的选择。此刻雨小下来,在飞驰的摩托上,雨滴打在脸上,凉凉的,裙裾却微微飞扬,旁边的霓虹在雨中弥漫出光怪陆离的影像,黑夜,又成为这个又是灯又是雨的最好背景。哗,简直是让人高兴极了。

    及至目的地,尚空无一人,坐在店外的凳子上, 掏出书来看,时而天空有闪电划过,不同车辆在路口的转弯处水塘,表演不同的水花秀,还有狼狈不堪的没带雨伞的人,快步地从眼前以各种姿态闪过。真是一出全现场的多媒体舞台表演,免费,观者稀少,表演精彩极了!

    连平日艰涩的书,都变得好看起来。

    雨天,真是一个神奇世界。

    我只好低头对自己的红舞鞋说,下次,我还要不同的惊喜。

    June 23

    一直都问为什么?

     

     

    只有小孩子,才会很愚蠢地一直都问为什么,大人们一直这么认为。

    “为什么天是蓝的?”

    你本来想同他解释一下,“这是因为大气中的尘埃以及其他微粒散射蓝光的能力大于散射其他波长较长的光子的能力,因此天空显现出蓝色”,但是你看看他还在流着鼻涕,小屁股也还露半个在外面,你只好敷衍道,因为天空多么大啊,你看大海那么大,大海也是蓝色的。

    小屁孩,不服气,吸了一下鼻涕道,“那么为什么大的东西就是蓝的呢?”

    三问两问之后,所有的大人都会黔驴技穷。

     

    在复旦读书的时候,很少去听演讲,因为大多数人都不值得尊敬,不管是GE的总裁,还是麦肯锡的合伙人,讲了三两个小时,有意义的东西通常很少。常常疑虑这个世界,是不是位高权重的人,就有资格把别人当傻瓜看。

    其实最精彩部分通常都是提问,好的演讲,通常讲1小时左右,把主讲人的思想,要言不烦地介绍一下。想知道更多,对不起请自己找资料,请自己动脑子,你期望多讲20分钟,便把旁人毕生心血学个底朝天,霍霍,笨蛋!

    可是提问会延续1多小时,精彩的提问,简直如宝剑般嗖嗖嗖飞向演讲台,演讲人功力几何,一试便知。修炼深的演讲人遇见高手,便也会兴奋起来,使出浑身解数,只见整个大厅火花四溅,让人目不暇给。

     

    但想起那时候隔壁班有个女生,最喜欢坐前排提问题,每次她站起来,很多人就深深地把头埋下去,不肯说我们同她一个专业。因为她提的问题通常绝对地愚蠢,有时候讲10分钟换回的是“你的问题是什么?”,有时候,连回答这个问题也变得很愚蠢。

    这个女同学以前一直号称她本科是北大毕业的,导致有段时间我对北大简直丧失信心。加之姚姐姐(班上一男生的绰号)也是复旦管院本科毕业,还是学统计的,可是逻辑混乱地一塌糊涂。每一门课的教授新来的时候,总喜欢叫他提问,因为他举手次数最多,可是后来都会视而不见,因为教授们都完全听不懂,他提的问题是什么?!导致我对所有的名牌大学都失去信心了 :(

     

    个人最得意的经验,也发生在复旦。有一次去听某个演讲,大意是讲哲学的中西方对比云云。听完之后深以为然,还欣欣然起身提问题。教授答完之后顺口问我“你是哪个班的?”,哗,得意地三天三夜没睡好觉,成天想着是不是要转系过去。

    其实这个事情的本意并非说明我很有天赋,绝对说明的是,我是一个多么容易被马屁击倒的无用之辈,呵呵。

     

    昨日在网上看龙应台在香港大学的演讲,讲民主的实践,精彩。 她的《百年思索》一直位列我最喜欢的演讲前三甲,不但言之有物,举例适当,且文采斐然,又深入浅出,照顾到不同层次的听众。可惜一直没有找到视频,所以也一直没有机会听到该演讲后面的提问。

    龙的声音同她的作风截然不同,她的声音极柔,如果改说“这里好美”,立即会让人联想起爱娇的台湾小女生。可是她的语气是干脆及果断的,当别人提问到她讲过的问题,她便完全不浪费时间地立即拒绝道:“我不要重复我的话”。

    龙应台是我所喜欢的女性当中非常特别的一个,大约同她在德国那么久,且又嫁个德国老公有关。她完全地干脆利落,完全地理性,完全地具逻辑性,完全地谈论各类似乎很少见女性参与的国际性政治议题。并且,最令人赞善的一点是,完全的不是理论派,我收集过她在任台北市文化局长时的种种政绩,真是令人激赞。完全实践了她从前的著书立做的各种理论和想法,虽然,你完全可想而知的是,她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

    她始终像个坚挺的问号,一个锐利的钩子,一直逼迫地问你,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有小孩子那般倔强的傻气,又有女性的敏锐,当然更多的是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道德和良心。她从不予你直接的答案,只是提供一种思维的路径,而且这个路径,还充满荆棘。

    民主VS专制,台独VS台统,大陆VS台湾,多么敏感及棘手的问题,可是在她的引导下,却找到一种方法,可以独立地去思考。

    我自觉慢慢变得像一个长大脑的人,全赖多位像她一样的偶像。

     

    所以我才没有变成一个大人,还一直很愚蠢地问“天,为什么是蓝的?”

    June 21

    大便小便随便便

     

    最终用户培训完成要做一个报告,我看了看过去的资料,哗,100分才叫优秀,96以上才是良好,90以上是一般,到85就是需要提高了,看得我心惊肉跳,吓得差点晕过去。

    于是偷偷把所有的指标都下调5分。还同旁边的人说,哗,我觉得60分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可是这是一个庞大的电脑系统,一定点的差错,都会导致整个系统崩溃。某个海岛的某个99分的人的那1分的错误,会导致整个集团无法正常生产销售,大概是的。

    这就是工业系统内6西格玛的精髓所在。也就是说,对人的要求,就像机器一样,不可以错,错了,就送你去修。

    可怕!

    本质上我是一个非常非常随便的人,这从我始终没办法学会每日早上出恭可见一斑。虽然无数人告诉我这样护肤养颜,身体健康,可是,每天早上的心情不同,状态自然不同,昨晚的食物不同,消化的程度自然就不同,起床后发呆的长短不同,留给做其他事情的时间就不同,这么多的不同里,怎能挤出一个规定的15分钟来给那个规定的便便?!

    今天有人说我是个太随便的人,哗,高兴地我,于是开始胡说八道。说,我就是啊,还举例说明道:哪怕做鸡,我也一定是顶不用功的那个,以完成任务为佳。谁管你风流倜傥还是腰缠万贯,任务完成,欧就回家睡觉。不肯钻研业务技能,不肯放长线,钓大鱼,不肯花成本买衣服香料头饰缎鞋。所以我一定不会是当家红旦,虽然那个很风光,可是太累呢。姿色尚在其次,要修炼修炼再修练呢,要达到100分以及客户满意度100%,太累了呢。

    留出空间,就给别人争头牌,我就填补100分以下的许多小空格吧,不要去不及格就好,太显眼的位置,我都不去,只要呆在饼图里最大的一快就好了。

    怎会养成这样,我也不清楚。大约是因为懒吧,懒惰的人,都不可能是完美主义者。其实从99分到100分,大约要花50%的精力,而从0分到60分,大约有30%的努力足够,而我通常,就是后者。

    剩下的70%精力是用来干嘛的呢?谁知道,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干什么呢?

    做面包的人,辛苦揉面是快乐,细致装裱也是快乐。可是顶顶快乐的,是把手拍拍已经发好酵的面团里,看着白白胖胖的面团像啤酒肚上的肥肉一样,一层一层滚着波浪。

    或者是在法国面包出炉的时候,搬个小凳子坐在旁边,双手撑着下巴,无所事事地听着冷却的面包皮发出爆裂的声响(难怪他们说面包会唱歌呢)。

    还有就是便闻着香味,拼命往肚子里咽着口水,还偷偷把旁边的面包屑吃掉一点。

    随便不是一个褒义词吗?我同别人说,以后你一定要认真表扬我的话,就说我是个随便的人好了。

    June 19

    邀请四方好友,参加析梦游戏

    如题, 越来越好玩了呢 ,嘿嘿,开心
     
     
    且欢迎大家对我的梦做出点评,嘿嘿嘿黑

    一直害怕

    昨天老爸的肚子不舒服,上午去了四五趟厕所,下午便昏昏睡过去,待到下午四点的时候,我偷偷跑去他房间,凝视他半天,看他的大肥肚子起起伏伏,呼吸得很均匀,终于放下心来。

    其实,我是,害怕,他在睡梦中突然去了。

    这种害怕来得毫无根由,似乎有些可笑,但是如果不去看一下,我就会一直害怕一直害怕,种种臆想冲入脑内,无法制止。

    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晚上回家总是害怕。站在门外,手握钥匙,有时候会浑身发抖,于是强迫自己想象卫生间的浴室里都是血水,里面泡着尸体。或是一个人手握刀具在门后冷冷地等着我。强迫自己适应了这些想象之后,便开开门,先用最快的速度冲到卫生间,把灯打开,先松口气。然后又冲进每一个房间,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一一视察完毕。最后才回自己的房间,把房门反锁住。

    这种可怕也是可笑,而且持续发生,一直到后来父母回来,我常常可以从楼下看见屋内的灯光,开门的时候,可以闻到房内的饭菜香。至晚回家,也要去他们房间外面,听听他们均匀的呼噜声,才渐渐远离了晚间回家的害怕。

    年少有过一段时间,想死的心不绝。有另一种类型的恐高症,并不是害怕自己会掉下去,而是害怕自己忍不住会跳下去。想象自己在高空到坠地的那十几秒间,自由地飞翔,轻得像一片羽毛,便完全沉浸在这种快乐中。一直需要自己强迫想象坠地之后地难堪,周围的人,议论的窃窃碎语,我不喜欢被人围观,更不喜欢血肉模糊被人围观。这般,才能稍加抵御飞翔的诱惑。但有时候仍然会忍不住探头出去,于是害怕,自己跑回房里,把阳台到厕所之间所有的门都反锁上,最后幽闭在厕所的小空间里,仍然需努力控制自己,不把门锁扭开。

    也是害怕,害怕死的诱惑,虽是年少,多少也是煎熬。

    有段时间哭得很厉害,天天哭。想起看过谁谁谁哭到瞎的例子,很害怕,天天早起会在洗手间里,以一定的距离凝视一瓶定型水瓶体上的小字,以测试自己的视力是否一日日下降。并且,为自己瞎了之后的生活做好若干打算。心里还是想,不能瞎啊,不能。如果一定要选择,就让我这个最罗嗦喜欢说废话的人,哑了好了。聋了也可以。但是不能瞎啊,我不能不看书,不看到我喜欢的那些人,那些花,那些小猫小狗小屁孩。

    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再也不看恐怖片了。其实我看恐怖片顶镇定,尤其是旁边有女生一起的时候,我还不时会伸手出去安慰一下。看完之后也镇定,平日倒还大惊小怪,看完恐怖片之后意外镇静,身后有任何异响异动也是先定下心来,缓缓转过身去。反应似乎比平时慢了三五倍。但是之后的三五天内,幻听幻视特别厉害,也是需要强迫自己适应有一根枯骨般的手搭在我肩上,后面还有幻影嘶嘶冷笑,然后慢慢转过身去,发现没有,才松口气。

    有人说害怕都是对未知的东西的恐惧。我更愿意说,害怕其实都是不想失去,因为妄想牢牢抓住什么,才会得恐惧。唯一的解脱之法,就是无欲。

    可是,有几人能做到呢。

    所以,大家都害怕,一直害怕。

    年岁越长,居然害怕的东西越多, 真是让人害怕。

    June 16

    请帮忙推荐欧在新浪的blog,为什么呢? 暂时不告诉你 :)

    我有,我可以

     

    前日,有人同我提到可以边吃喝边写字,心想也是。搞不好会有个收入什么的,退一步讲也有机会白吃白喝,至不济也自我娱乐。

    巧在电骡上出现“关键食客”的专题食品,是央视10频道(唯一的未来有希望的央视频道)策划的专题,寻找7个城市的7个食客,描写7个城市的7种饮食文化。

    当中有两个我知道,一个是香港的欧阳应霁,一个是上海的殳俏。

    于是去找殳俏的文字,看了之后,想,我也能写呢。

     

    话说名满全球的达芬奇密码前传是这样的,时任大学教授的丹同学去西西里岛度假,在海滩上捡到一本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连夜看完之后,他说,我也可以写。于是《魔鬼与天使》出台。

     

    但其实,在文字比感冒还泛滥的时代,写字是个显学,显而乱。

     

    但是,所有的笨蛋都有一些不服输的勇气,因为他们无法聪明地估算失败的后果。这是《恶作剧之吻》里面智商200的超级大帅哥所欠缺的。

     

    所以,欧预备写字啦。废话。 

     

     

     

    请帮忙推荐欧在新浪的blog,为什么呢? 暂时不告诉你 :)

     

    Space的点击率快到10000啦,不多不多,比起名人博客绝对不多。

    昨日前日,有两人次给了我一些不错的建议,因此-----

    我决心更新在新浪的Blog,并且决定把一些看上去不那么杂乱的文章只放在哪里,然后看看点击率到底有多少。

    请各位不吝手指(咦,好像语病),常去走走看看。

    另外更请各位推荐我新浪blog给你的朋友。

    只是个测试,看看到底光用写字的可以吸引多少人。

    但这关系我的命运前途,各位万万请帮忙!

     

    请用首页右下方的链接,或者点击这里!

    http://blog.sina.com.cn/u/1410988451

     

    今天早上我新浪上的点击率为186,上穿三篇文章之后,即涨到230,想看看经过各位宣传后,1周之内能到多少。

     

    Test, Test!

    June 13

    就让你爽一把吧

    是日,某同学打电话来,无它,强收红包而已。此同学说完时间地点,随即问,你怎么样啦。我心想“又来了又来了”,嚓。

    此同学曾经是我的倾慕者,阿弥陀佛,如今也终成正果,你别听信旁的小说里说这种情形下我应稍有些酸意,其实我当时就是狂松一口气,心想,终于又去了一快心病了。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不对的水,会呛死你,不对的人,会烦死你。

    可是该同学偏不识趣,继续话题说到“你也很快的,你很快会有的”,说这话,好像我多年不孕似的,其实,他也只是说,我终究会找到人嫁出去。

    后来,我同一女友说,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结了个婚嘛?! 结婚是人是鬼都会,大多数小朋友在幼儿园的时候就会,居然现在被他当作丰功伟绩来教训我,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嘿嘿,偏这号人还不是一个两个,周六的时候,有从前的一个女友发短消息来,大意是这样的,“近来忙什么呢,最近常想起你”,我当时正在忙着看相声,笑得死去活来之际。但是看了也很感动,遂回说,蛮好啊,问候你宝宝。然后这家伙就说,宝宝很好,你自己的终身大事?我一听,哗,又来了,赶紧用绝招说,哈哈哈哈。此友回到,抓紧点啊,快老了。欧一见,看样子不让她爽今日是不会同我善甘罢休,于是顺她心意回到“没希望啦,哈哈”。

    你知道的,总不见得让我说,你知不知道你孩子的爸爸,你的老公,从前是深夜打电话让我听海浪声的人,你知否,你来告诉我你喜欢他,欧二话不说,直接动手撮合。但凡他水准有点高,根本轮不到你。

    总不见得让我说,拜托,你唯一的恋人你的老公,也就这么点水准,你有无见过更好的男人?你是否知道,什么是更好的?

    总不见得让我说,你有无被人真正爱过,伤过,哭过,浴火重生过?

    总不见得让我说,拜托,小姐,你的世界只有那么大,你唯一做过的,也不过只是结婚生子而已,你有无试过其他?

    可是全部的事情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我非常非常地善良,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哈哈哈哈!

    所以,我回短信说“没希望啦,哈哈”,于是她爽到,于是再无消息发来。

    哗,断了联系三两年,然后统共三条短信,只为在我这里讨个爽意,我真的是-----------------

    无语---------------

    就像周六同样跟我说“喝红酒是一种文化”的人

    我总不见得说,对不起大哥,刚才你还手握着酒杯呢,拜托,没有人那样拿红酒的。

    我总不见得说,你知不知道中国白酒有几种原料?

    我总不见得说,文化你个屁,你知不知道端午节是几月几号?

    我总不见得说,文化你的头,量你把文化喝下肚子,出来的仍然是尿。

    你看,我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嗯,真的,真的是文化呢,然后一仰头,把酒倒进肚子里。

    然后他就会感觉他喝得很有文化,然后她就会感觉她生活幸福,然后他就会觉得,他结婚是个了不起的壮举。

    算啦,我又不少块肉,就让他们爽一把好咧。

    总结陈词-------

    此篇blog的中心大意是,主题思想时,大纲脉络是----------------------------

    我真是一个善良的人啊!!!

     

    老实说,我只会在不会不爽到自己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让别人爽。有些人一直以为自己有能力让自己爽,而且很了不起,既然完全不妨碍我,那就让他们爽啦,把自己当梯子,帮他们爬得高一点,再高一点,再高一点,终有一日,大约会有另外一个不高兴让人爽的人,让他们摔下来,很惨。

    老实说,自以为很爽的人,应该是很可恶的,可是有时候觉得他们那么幼稚,生活又无乐趣,所以就让他们爽一把罗。

     

     

    附:

    发帖的时候想了一下,好象该女友以及与她有瓜葛的人都不应会看见这篇东西,所以才发在上面。你看,我真的还是很善良的吧。

    我也从不知道她到底知不知道她老公从前的事情,反正自从他们两个恋爱,两人就都同我断绝了来往。

    这就是我为人善良的下场,阿弥陀佛。

    你看,差点的男人我都让人了,好点的男人都让人抢光啦。于是又善良又懒惰的我,就光棍啦。哈哈哈哈,不要跟我说这个笑话不好笑。

     

    June 12

    鬼咧,跟我谈文化

    周末酒鬼同学说又有tasting,欧就乐颠乐颠地去了,也不知道到底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到底会遇见什么人,听说有酒喝,就直接跑去了,也不怕被人骗,被人害。还提溜了两瓶好不容易从酒鬼同学那里弄来的好酒。

    从七零八落的火车站北站棚户区一路开出去,那个地方真是奇妙,坐在出租车上,从玻璃窗里看着肚子上满是油迹的郑屠夫般的人物,却是骑着破自行车,后座上大约是他的儿子,白净极了,怎么看怎么不是一家人。他们在路边等绿灯,郑屠夫用一脸横肉摆出慈祥的表情,看得我笑出声来。

    还有一家粉红色玻璃的洗头店(大约可以想到,那是什么生意)走出来一个妙曼少女,一身黑衣,却一丝也不风尘,尖头皮鞋,我远望着,想说任凡这个城市的哪个派对,这样的样貌,这样的穿着,都足够入场的了。

    女子走过,店门外另一女子,穿着高跟鞋薄纱装,蹲在地上姿势熟练地杀鱼,取出长长的鱼肠,顺手一扔,在天空形成一个漂亮的弧线,然后,不偏不倚地落在路边本来便有的一堆垃圾上面。

    哗,这么有趣的一些地方,你便知道,为何我走进那家名为“橡木酒庄”,遇见一些无趣的人时,是多么无聊了。

    酒庄新开幕,连橱窗都还没布置好,但是里面陈列的酒也不少(大约是我没见过世面的关系吧),欧进去一看,没一个认识,就一个人偷偷在旁边,拿了主人给的杯子,接受各种各样的人倒过来的酒。

    酒鬼同学后来评价说,我看你就是去喝酒的。奇怪咧,品酒会不喝酒,那还是怎样?!开始喝的是瓶半甜酒,太浓的花香气,太甜的余味。后来喝了两瓶别的,靠,别问我是什么名字,我只是来喝酒的,又不是来背名字的。其中有一瓶阿根廷的Mission Cross(那是我那天唯一记得名字的酒,只是因为那两个单词我都认识),瓶子很漂亮,味道也不错,稍微有点轻,但听说价格相当便宜,因此算是性价比不错的。买一瓶送人应该不错,因为看起来很贵,其实很便宜,哈哈。

    那晚我遇见一瓶让我难忘的酒,酒瓶是大肚的那种,酒标很简单,白色和青色两种颜色,也没什么图案,法国酒,因此没一个字记住,但旁人说那是一瓶黑比诺,2004年。

    我告诉你,那瓶酒闻起来没什么特别,是不错,但没什么特别,喝下去也没什么特别,刚开始的时候,可是突然的,会泛起一股鱼腥味。那种真正的,在海边可以闻到的新鲜的鱼腥味,或者是,一块真正新鲜的肉的肉腥味。哈,从前我看书上说某酒有巧克力味,便无限向往,一瓶用葡萄酿出来的酒,怎会有可可树的味道?!现在我居然发现,用全素的原料,酿出的荤腥的味道的酒。我对这瓶酒,充满了无限的崇敬,我甚至第一次,有一些冲动想知道这瓶酒的出生背景,是怎样的土地,怎样的葡萄,怎样的导师,怎样的人生经历,才会让他表现出完全不同于他本来的阶级和出身,跳跃到海鲜一列。

    你可以想像,在某一个心情不好的夜晚,开了这瓶酒,突然的,海风扑面,那股让人沉醉的鱼腥味在舌尖泛起,你突然像是步入了夜晚的海边,旁边还有晚归的渔民,正在船里卸下一天的所获。黄鱼,花鲢,带鱼,石斑,马面鲛,还有一些贝壳(好吧,我才不管它们是不是长在一起的鱼呢,反正我就让它们待在一个网兜里,你能拿我怎么样吧)。新鲜的带鱼在月色下泛着银光,哗!

    哗,告诉你,终于遇见一瓶我自己喜欢的酒,就像遇见一个喜欢的人一样难。我不想说,那晚主人开冰酒时,多么得意洋洋,可是很甜,喝完很久,嘴里还觉得腻。而且我更不明白,冰酒为何要配甜品,觉得酒和食物应该是有对比度吧,如果甜酒配甜食,怎样才能相互衬托?还有一瓶号称几千元的酒,我一听几千元,当然也要搞点来,哗,难喝。有人解围说,大约还没醒来吧,我们就拼命转酒杯转酒杯,心里默念咒语道,醒来醒来,醒来醒来,亲爱的,醒来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贵,可是它就是不醒,临到走它仍是不好喝,虽然同第一口已不同,明显比刚开始的时候感觉丰富很多。大约还是没醒来吧,一个没醒的千元富翁酒,就被我们这般扼杀啦。

    所以,以后我喝酒,千万别告诉我价格和名字,烦死了,喝酒就是喝酒,就是喝酒,就是喝酒。

    忘了说了,这件事才是我写这篇文字的动力。我那日统共待了不到3小时,统共有3人同我说“其实呢,喝酒也是一种文化”,鬼咧!!!文化你的头!!

    你知否,南非有个国中国叫莱索托,他们的人结婚时候,要杀一头牛,代表男人,要杀一头羊,代表女人。杀牛的时候,是用长矛,扔过去,插在它身上,然后拔出来,牛狂奔,人们再把它赶回来,再插,再奔,再插,直到血流尽为止。场面血腥地让你欲哭无来,靠,同我谈文化,一样是文化,为何不见跟我谈文化的人在家里用瑞士小军刀插大公鸡,看见它血流如注,然后再插再插,直到血流尽而死。

    文化个屁!

    喝酒就是喝酒就是喝酒就是喝酒,就像Rose is rose is rose is rose,几个人道貌岸然地在那边喝着酸不溜秋的酒说,我在喝文化,屁!喝文化的尿差不多。

    下次谁再在喝酒的时候跟我谈文化,我就--------发酒疯!

    June 09

    谈无穷动是不是恐怖片

    颇感junjun MM说无穷动是个恐怖片。真的,我从无这么想过,而且,实在惊讶有人这么说。大约是,我真的老了。

    Junjun 好年轻,所以,三四十岁(事实上,无穷动的女主角年龄介于40-45之间,可是对于年轻的女子来说,三十同四十是没有区别的,全部是行将就木的老妪,朽木)的女人之间赤裸裸的对话对她来说,简直是搞笑的恐怖片。

    大约,在我更年轻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认为,但是活到老一些,我便觉得,无穷动,是一个悲剧电影,大约更老一些,我就会觉得,无穷动,是一部生活气息浓郁的电影。浓郁到你可以闻到,看到,感受到,所有的生活。 至少,前外交官夫人杀鸡的镜头,让我觉得这部电影,绝非一无是处。

    我所看的第一部恐怖片,是《刺杀肯尼迪》,当时我还不认识顶顶,鼎鼎大名的奥利佛斯通,凯文科斯纳,所看过的电影也泛善可陈。当时我高中一年级,九十年代早期,该片仍是内部片,旁人不易借到。我在舅舅家屏息了三个小时,之后一个星期内夜夜不能入眠。内心充满了对国家恐怖主义的恐惧,而且第一次知道,自己的渺小。这种渺小不仅仅是面对一般的恐怖片时,那些鬼怪和变态人的,不是对鲜血和死尸的,而是面对一样普通的人,甚至是,胸怀所以“爱国主义”激情的那些人。

    想起杨威利说,自古到今,只有两种理论,一种声称国家高于自由,一种声称自由高于国家,人们需要战争时候,通常列举前一种理由,而渴望和平时,则采用后一种。

    我那时候尚小,不明白这么多的道理,只是隐隐觉得震撼,这种震撼和恐惧在我日后的很多日子里成为一股波涛汹涌的暗流,虽然河床上一片干涸,可是地下却波澜壮阔,摧枯拉朽。大约也为我悲观的世界观奠定了基础。

    好像又跑题了。好像是。

    我是说,那样一部片子,年轻的时候看来,像是一部超级恐怖片,如今看,我只觉得它是现实的电影,真正的现实。就像多少同我一样喜欢《1984》的人,认为它是不是一部寓言小说,是一部预言小说吧,精确无比的预言。

    所有的童话,都在“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嘎然而止,公主,大约不允许有30岁的吧,更毋庸提40岁了。凯歌大叔做文艺青年的时候,想必也是风流倜傥过吧,如今一个馒头就砸得他头破血流。而洪晃同凯歌大叔最初相识的时候,也是梦一样的浪漫吧。大名鼎鼎的前著名外交官的外孙女,留洋风范,家世渊源,大陆某文艺青年,空有理想无限,却手无寸铁,可是她仍为他的才气所吸引,义无反顾,嫁与他。简直是真实版的灰王子的故事。可是,后来,他却不觉得头脑聪颖是优点了,貌美如花的无脑女子才是理想对象。所以,凯歌娶了陈红,所以,邢源祥舍了张天爱,娶了林青霞,童话故事,不过短短十几,二十年,已经被誉为恐怖的笑话了。

    可叹,可叹,可叹。

    青春是否美妙,我不知道,但是岁月确实是不饶人,至少,青春女子是不饶你的。

    June 08

    得了意

    写下题目的时候,我突然又迷失在文字的迷宫里,文字是很玄妙的东西,因为古往今来用得人太多,因为每个人的个人体验不同,你便不知,你打在屏幕上的那两个依附着什么样的鬼。就像卫斯理的小说里,可以招鬼的器物,却不能控制招来的是谁。

    其实卫斯理也很喜欢在标题上玩花样,虽然他的故事是顶简单,没有我们从小被错误教育的风景描写,比如巨大的落日,满目的金光,灿烂的云霞这样烂俗的文字。他所拥有的是他畅行无忌的思想,这一点,恰巧也是我推崇的。回题,卫斯理的小说(sorry,应该是倪匡的小说)的题目,一律都是短短两三字,有时候,更简单地撇去那个单词多余的意义。比如风水,其实他只是讲风同水,无关玄冥,气运什么事。 就像那个我很喜欢的演员演的《暗算》,其实就是暗暗的算。

    哈,多么简单,其实,有的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就像说到得意,你大约会想到我趾高气扬的样子,把头仰得高高的,两只手做作地大幅摇摆,满脸“我是美女我怕谁”的傻样,明明长得比你矮,仍要试图把目光从上射到下,打算俯视着看你。

    其实,得意,无非就是,得到了个意思。

    你看,多傻,我多傻,你多傻。

    Blog把文字的产生量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好多年前网络流行的时候,还有人惊呼,读图时代已经来临,后来,视频时代也跟着来了,最后,居然仍是文字统治这个世界。你奇怪吗?莫要奇怪,图像和视频哪有文字这般离奇,古怪,无限膨胀地自我想象。每个人都在他人的文字里寻找自己的影子,自己的经历,自己的过去。

    奇怪吧?

    可是有什么好奇怪的。谁人不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所以当有人说他会得爱人多过爱自己,我才堂目结舌,心怀最大可能的存疑。

    也所以,当我的朋友,同学,同事,稀奇古怪的各条人际关系网上爬过来的人纷纷开出个人博客时,我才倍感负担。

    老实说,连我自己写的东西,我都很少忍心再看第二遍,旁人的文字,我也很少耐得下心去看完。因为对我而言,寻找自己的工作已经在自己的文字里完成,因此,所以,没功夫再去别人的文章里找寻。又大约是我有些古怪的缘故,别人的文章里,也不容易找到自己,几次徒劳无功后,素性放弃。

    写字是个非常非常自我的东西,在很多很多年前,我已经开始写日记,日记杜撰了一个人,同我谈话,还指导我的人生。多年来,我依靠这股同自己谈话的勇气,学习打发日子。之所以把自己的日记晒在blog上,大约是希望这个人突然借尸还魂吧,但是,正如我说的,你招魂招魂,招来的,却不知是什么魂。

    最早写得意这个标题,是因为有朋友同我说“真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文字”,我遂去看。其实,每个人都比我们了解得要丰富,我并不相信有乏味的人,只是,看,对不对你的胃口。有些人山珍海味尚嫌不够丰盛,有些人就泡菜可过一生。你总不能说,后者就是那样的贫乏。更何况,我们大家认识的时候,无非是上课,工作,吃饭,从无有机会坐谈理想,幻想,冥想,你怎知他的脑袋里空空如也?

    就像从小到大从不相信别人说我长得漂亮一样, 我也从不相信别人夸我的文字写得好,并非我谦虚,我只是相信,说的人,喜欢我而已。说我漂亮,那是因为你喜欢我,说我写得好,也是因为你喜欢我,大家穿着同样的袜子,而且都很臭,所以我们相处得很舒服。

    我有一些喜欢的作者,有些是几百年前的孤魂野鬼,有些是世界某个不知名角落只在深夜出没的没有名字的人,有些是登堂入室的大家,有些只是自己跟自己玩的小孩。但无一例外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同样的看法,同样的文字在我们眼中是同一个意思,我们欢聚一堂,在深夜的时候,朝拜祭坛,祭祀我们自己的神。

    这大约就是,得了意了吧。那个意思,是旁人不可度的,是外人不可入的,是非我族类者,不能懂的。

     

    June 06

    女人那活儿

    “女人那活儿”,黄真真的同名电影,超长的纪录片,不同的女人,包括夜总会小姐,小白领,还有她的母亲,做谈女人对性的看法。“那真是一场宴会,每每录完了影,大家还不肯离去,喝着啤酒,兴高采烈地继续聊着”。

    我很期待看这部片子,可是我所有能看到的,只是网络上一些只字片言无关痛痒的片段,让我也不能不背地里对我们国家的文化愚民政策抱以十二万分的鄙视。

    你知道吗?最搞笑的是,当我在google搜索黄真真的时候,相关搜索是“黄片,黄站,黄苹果,黄网,大陆娱乐黄站”,超现实搞笑精神!

    夜鱼同学描述了一段老和尚临终前想见见“女人那活儿”才肯圆寂的故事,结局是,小和尚们凑钱从山下找了个妓女,老和尚一看,大叫一声“原来同尼姑的那活儿是一样的啊”,气绝身亡,是气得绝了。夜鱼同学由此想说,爱情是嘛个鬼东西,不就是同女人那活儿一样,千人一面。

    我的生活中,几乎从无同女性讨论过这类问题,不知道是女性天生没有科学探讨的精神,还是国家愚民政策终于起了作用? 但是某一位女友曾经无意说起“不就是换换姿势嘛”,语气之淡漠,让人心惊。也是,人类虽然已经去过月球,可是对自己的心灵又了解多少,越近的,似乎越看不清,大概是这样。

    可是在黄真真的片子里,似乎女人们都兴致勃勃地探讨这个问题,大家都有各种各样新鲜有趣的观点,到底为什么这部纪录片看起来反而像一部魔幻主义的代表作呢。

    有一句话叫“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天涯”,写在一本旅游杂志上,好像很有道理。后来看到原文才知道不是这样,“Good girl go to heaven , bad girl go everywhere” 应该是,坏女孩,哪儿都去得。所谓的坏女孩,因为没有顾忌,所以没有禁忌,所以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有一段时间,我的男的朋友们,都不太肯把女朋友带出来我见,大约总是顾忌我话乱讲,带坏他们。而我现在,也忙碌着搞坏各种各样年轻的小MM们,不遗余力。

    安妮宝贝终于蜕变成畅销及主流作家了,棉棉居然去成都,策划了第一届DJ大赛,那些我们昔日眼中的坏女孩们,因为并不在乎自己是好是坏,所以开开心心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老实说,她们两个,我都不喜欢,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如此欣赏她们的态度,我甚至希望,我所认识的所有女孩,都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欲望,知道自己的方向。

    但是,这并不太容易,对吗?

    第一步,就需要开一个party,相互聊聊我们的感受,不是吗?女人那活儿,并非千篇一律,你所得到的,原比你可以得到的要少。

    《女人那活儿》,让黄真真得到了诸如纽约国际电影节最佳国际影片大奖等一系列的荣誉,然后,她又拍了《男人这东西》,其实,比起女人来,男人应是更可怜的动物。猜,他们会不会交流他们的那活儿?会,对。但是,大家都会说,我超勇猛,哗,比不交流还糟糕。笑!

    大家都看不懂自己的,对吗?

    June 04

    信乐团

    喜欢信乐团的理由很简单,大约四五年前,我自己写小说玩,有一个男主角,便同阿信一样。顶喜欢的人是平日里不招摇的,即使做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仍可以不留长发,不装酷,不穿戴奇怪的饰物。

    当然,阿信太高了,人长得高难免招摇,就像康永说的,总觉得模特儿同我们是两种生物,有时候她们俯头下来说“我好喜欢看你的节目”时候,总是讶异非常,重复多次后,仍不能习惯。

    我的那个男主角,就是平时完全普通的,干净的短发,普通的衣服,不高,也不矮,不英俊,但也不难看,没有刺青,没有自行车锁那般粗的项链。

    但是一旦站在台上,便会光芒四射,不用灯光,所有的目光便会集中于他。唱歌时浑然忘我,即使跪倒在地上也是性之所至,并非做秀。哈,我喜欢这样的人,所以让他做我的男主角,顺便充当梦中情人。

    不喜欢生活中便光芒四射的人,那种人会让人窒息,而且,因为一直散发光芒的原因,他到了台上,也没气力多发一点。唱歌的人,有些人在台上时是自己发光,有些,只是反光而以。当然,也有那种天生的明星样,但是,那也只是,明星而已。记得入学时候小韩在台上演唱那首为他死去的猫咪写的歌,后来便听说有人因此迷恋他,哈,舞台,果然是可以让人有光环的。

    每天早上起床,闭着眼睛摸到卫生间洗漱,洗漱完毕仍然意识模糊,有时候会继续回身爬到床上去呜咽,蒙上被子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或者坐在床沿发呆,脑子一片空白。有时候会开电视,凤凰会重放昨日深夜的音乐节目,颇有一两首好歌。如果歌挺好听,人就喜悦起来,于是就可以,醒过来。

    今日听的就是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其实信的音域并不宽,唱摇滚是有点勉强的,可是胜在歌不错,台风又出众,在整个几乎不知道摇滚为何物的华人音乐圈内,已占上风。

    听完信乐团,开始放詹妮弗洛佩茨,无聊,遂上马桶,突然想起来从前有友评价我说,我喜欢的男的都长得丑,仔细想想,也能找出许多证据来。觉得有些惶恐起来,啊呀呀,原来我这么多年都没对帅哥动过心?一个十多年来都没喜欢过帅哥的女人,如同一个从未喜欢过胸部大脑袋小的女人的男人一样,都一定是个怪异的家伙,真是让人不安呢。

    也不是不喜欢帅哥,现在费翔若出现在电视上,我也必忍15秒以上才换台,想他坚持帅了这么多年,也真的是对得起人民大众。高中的时候,因为做了一个梦,所以坚持看了一部黎明演的连续剧。总算为自己找出一些喜欢帅哥的事迹,于是心安下来。

    不料没多久,又有人跑来说我是个奇怪的人,嚓,奇怪个鬼。从小到大,我当然是心思活络胡思乱想的人,可是行为确实又一直是超级乖乖女,乖得连都有些奇怪了。顶多也就是喜欢在马桶上看书,踢人屁股,不爱劳动,喜欢大肚腩老男人嘛,根本不算什么。那人说,嚓,拿这些去同正常人讲。好吧好吧,我承认,这些事迹是不能随便同人说的,我可不想孤立无援。

    同另一个奇怪的人说,你不正常。那人回答道,难道世上有正常的人嘛?想来想去,哗,也对哦。正常人已经稀缺了,奇怪的人才满世界乱窜。可是,就算你是一个正常人,唱片公司也要把你包装成一个绝不正常的人,大约由于偶像的蛊惑,我们便都不正常起来。

    我那个男主角的乐队叫“南人”,我写了很多他的故事,还有乐队的鼓手,一个乐队最帅的当然只有主唱和鼓手,当然当然的,绝对绝对的罗!

    想起来,女主角倒是个非凡聪明的人,一个非凡聪明的女主角和一个素日普通的男主角。普通,整天沉默寡语,手段激烈,心思细腻,常常说不出的悲伤的乐队主唱。

    稿子已经丢了,我也并不在意,丢了的东西太多,又岂止一片幼稚的小说。

    June 03

    老男人陈升

    曾经有个人,因为我喜欢陈升,决定认我为朋友,让我得意非凡。其实喜欢陈升的人并不少,KTV里,他仍会排在热门单曲里,象“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等歌,几乎是麦霸们心情不好时的必选。

    可是,真正能够喜欢,而且全盘接受他后期古怪的玩法的人,却不是太多人。象后来我常喜欢点的一首讲到粉红色兔子,巫婆,青蛙,醉酒,神经的歌(不会唱,但是喜看MTV),咒语念经般的唱法,大段的过门,每每让旁边的各路麦霸皱起眉头,趁机上洗手间。

    最早听许多许多的陈升,大约是在大学时,我在校内的一个酒吧打工,我们的店主,那个至今仍记得的,消瘦得像猴,固执得像牛, 悲伤得像鸟的人,他最喜欢放两个人的歌,一个是迈克尔.波顿,一个便是陈升。不知为何,我现在听迈克尔同学的歌仍有熟悉得想吐的感觉,就像初中时候在食堂里每日吃的黄豆芽,大约十年之内,再不敢碰。可是陈升,他那并不悦耳的声音,以及每首歌开始时清淡的吉他或者是口琴的声音,过门中华丽的钢琴独奏,却像一个怪脾气朋友一样,对别人虽怪,却忠贞不渝陪我度过多少寂寞的夜。

    陈升是个绝顶聪明的音乐人,他经年出门旅行,回来后做的专辑,每每有不同的声音,但是他是个喜爱热闹的人,所以常常有南美那种似火的节奏。他贪酒,贪色,贪玩。但是,常常地悲哀,他的悲哀,像是一个身体已经长大的男人,却孩子一样躲在角落里嘤嘤哭泣,让人忍不住得怜惜,想伸手摸摸他的头,他的发,然后把他抱在怀里。

    在一首歌里他说,don’t talk to the dog, in the raining day. 但他会喃喃对牢窗台上的薄荷草说话。让我想起康永的男朋友,大约因他常常带他去同植物讲话,他才会爱上他吧,会得对植物说话的男人,多么让人怜惜。

    陈升的歌,似乎从来都不是给别人听的,他是自言自语,他只是无所谓,你听也罢,当他背景也罢,他只是随便说给自己听。但是他自言自语说的故事,纽约地铁的老嬉皮,男人与酒,他的姑姑,舍利华,二十岁的眼泪,又是多么奇妙,能吸引所有人。

    记得在酒吧的时候,放那首MV,那个短发的气质俊朗的女主角,拿起石头砸他家的玻璃窗,当时,我身边的女孩对男友说,你会为我做什么?男孩在深夜2点,帮她找来“柴板馄饨”,我在一旁与店主喝啤酒,笑着说,傻男人。果然,2周后,他便找我来哭诉,说失恋。我于是倒了一杯酒给他,但是收钱,然后放陈升给他听,也算仁至义尽。

    想我听了十多年的他,在这夜深,仍会被蛊惑,也算长情。我并不嫌弃他长出肚腩,仍然好色,越来越老,还老不正经,我不在乎他所有的离经背道,所有的与世妥协,一昧喜欢,莫若说一昧宠他,当他是个孩子一样,一昧宠爱。

    但是这样的人,是值得爱的吧,他帮我,保留我的所有寂寞的夜,保留许多的童心,保留所有仍然纯净的梦想,这样,真的是,值得的,对不对?

    张学友那首“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从20到30到40,大约我也会听这个老男人的歌,一直到老。 

    June 01

    愿所有的孩子都快乐,原所有的人都是孩子

    今日去某处,看见一个妈妈在帮小孩子背课文,那个脸蛋圆圆,一脸调皮样的小男孩满是委屈地背,“我们幸福地飞翔”,嚓,幸福个鬼,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居然在这里背课文,真是岂有此理。

    可是旁边有个肯德基外带全家桶,大约这是他儿童节的奖励,用几块死鸡肉就像满足小孩子的整个心灵,爸爸妈妈,真是岂有此理。

    最近在重温皮皮鲁和鲁西西,我童年时代的偶像和伙伴。皮皮鲁的扉页上写的是“只给男孩子看的书,绝密!请女孩子自觉!自觉!再自觉!!!”。当时看书居然还真正的兴奋,决定终于看到一本不该看的书了。那些眼泪虫,罐头小人,巧克力乐器,势利眼,到现在仍然栩栩如生,奠定我一生的道德准线。

    郑渊洁的许多观点,20年后看来一点不落伍,老师总是包庇好同学,歧视学习落后同学。而象皮皮鲁一样的皮大王,却特别的聪明善良。这一招影响我一生,虽然我从来都是又皮学习又不赖的学生,但是跟老师做对的事我永远都是领导者,小学初中最要好的朋友,也都是差学生。直到高中,我自己变成差学生了,倒同班上成绩最好的几个女生打成一片。

    但是孩子心性能保持几时,每个人都说无可奈何,似乎是有一些魔鬼,把孩子变成大人,然后又伙同大人一起欺骗孩子。能够抵制魔鬼诱惑的能有几人。

    有人下线的时候说“我去玩一会儿”,我捂嘴笑了半天。虽然所剩无几,到底还是有这样好几时岁的小孩子,顶着大人的脑袋,哼着孩子的歌。

    从前在团委的时候,红理会有很多聪明漂亮的小孩子,全区几万个人中选拔的人尖尖,焉能有错。但是那样的人尖尖,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就已完全识得察言观色,红理会内外,谁人职位高,谁人势力大,在他们心里明镜似的。稿子十分钟内便可滚熟,上台时已经是官腔十足,纵然偶尔还有孩子气,到底已经是不可爱。

    那时便想,若有个孩子,必定要让他迟钝一些,傻傻的才好。不知利害,不知进退,一昧贪玩,一昧耍赖,一直抵制着不肯长大,不肯变得圆滑。

    但是那样的孩子,是难得到的,那样的父母,也是顶难做的。

    仍喜重复那个故事,蒋雯丽5岁的孩子说,人生来就是玩儿的,母亲感慨到,我活了三十多,也还不明白他5岁便明白的道理。

    可是,本来,人生下来就是为了玩的。总不见得是为了工作的吧?总不见得是为了买房的吧?总不见得是为了包二奶的吧?总不见得是为了让人怕的吧?我打破脑袋也想不出,如果不是来玩的,我们到底来做什么?

    但是说归说,到底有几个大人可以被纸做的玫瑰打动,(怕不是要欧洲进口的黑色玫瑰吧,蓝色妖姬吧,最好是金子打成的号称永不凋谢的玫瑰吧)。欲望是越来越大,却越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大约愿意买5万元玫瑰送人的gg真的是爱我吧,mm总是这般想。

     

    儿童节,真是让人沮丧,不但大人越来越不像小孩,连小孩也越来越像大人。

    儿童节,愿所有的孩子都快乐,原所有的人都是小孩子。

     

    May 26

    婚 变 (旧帖)

    电话那头传来总台小姐甜美的声音,对不起,小姐,已经没有空了。
    戴旖年忿忿地扔下话筒,好挑歹挑,四老年度见面盛会挑了这么个鬼日子,说什么阴历阳历都是双数,宜嫁娶,宜出行,阿弥陀佛,大吉大利。我们吉祥人家也吉祥,全世界吉祥的日子怎么还订得到座?就都凑在吉利日子办事的人,也未见得花好月圆了一辈子,该吵该闹的照样吵闹,离婚率也不见得为之减少,可见这好日子一说信不得。问题是老人家没有一个不信的,宁可错杀了万万千千,不可放过一个破坏美好姻缘的潜伏特务,为了让他们高兴,自己活该沦落倒霉。

    可是为了十七八个酒店都是满座,这世界真是了不得了,经济衰退,商务楼里人烟日渐稀少,独独这妇产医院和办婚宴的酒店生意红翻了天,可见两个人并肩作战,共谋生路,省下一半房钱饭钱确实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要不这年头个个人精似的,亏本买卖谁肯做?!
    翻开通讯录,可供利用的人都翻遍了,再看一遍,噫?毕仁基?真是太久没见了,不知他现在去了哪里?

    悦耳的铃声,A8在桌上旋转舞蹈,就为了这一个小处,他才换了这个型号的手机,可见在他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童趣的。屏幕上,陌生的数字,毕仁基一向自持记忆过人,过目不忘,可见这位不是熟人。
    喂,你好,我是毕仁基
    标准的商业用语,先自报家门,以免别人不记得姓名的尴尬,态度诚恳,稍后再视对方身份变换态度不迟。毕仁基虽是忠厚之人,时间长了,难免沾染些怀习气。

    毕仁基,你好,我是戴旖年
    戴旖年?资料库迅速搜索?咦?是谁?三年内生意往来没有此人。

    对方夸张地叹了口气,唉,我是太气人’”
    本地方言中,年与人同音,都象是舌尖摁着粘在上腭的软糖一般,酥酥软软的,立刻触动毕仁基记忆一角。

    是你啊。
    真是贵人

    哪里哪里,你,我怎么会忘记呢

    虽是客套,一大半属实。几年前戴旖年尚是黄毛小丫头一个,眼睛却晶晶亮,滚滚圆,整日还瞪大眼睛好奇看人,不是没动过心的。

    既然是熟人了,我也不客气,托你帮个忙,你认识的酒店可还有座位预订的,68日。
    做甚?

    结婚喜宴

    呀,这小丫头已经要结婚了,可见光阴弹指不是夸张的形容。认识的时候,她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上班还喜欢穿运动衣。说了她几句,第二日果然穿了条长裙来,温柔大方许多,刚想夸奖几句,顺便灌输一下公司形象,客户印象等等观念,头一低,一双球鞋,气得没有当场晕倒。但是人却聪明,描着猫立刻象是虎,短短时间,成长为骨干中坚,不由人不叹服。长裙球鞋的陋习也只得随她去,居然还有客户因此盛赞公司管理大有人情味,真真天晓得!

    回忆滚滚而来,唉,不是不怀念的。
    喂,帮个小忙而已嘛,不用想这么长时间吧
    猛省过来,不由讪笑自己。

    好,我帮你问问。
    毕仁基,你真是个热心人本来还想多说几句,听得那头几具电话齐响,趁机收势,

    拜托拜托,谢谢谢谢,那我就不打扰你办公了,有消息打电话给我,拜。
    戴旖年放下电话。彼时,她是新人,没有半分经验,连走路都步步为营。一见人就红着脸,跳了心,饶是这样,还事倍功半,全靠顶头上司出面周旋,又处处亲自示范,指点窍门,旖年不是笨人,一经点拨,慧眼慧心俱开,很快在同进中出类拔萃。

    开始以为上司俱是如此,有一点社会历练后才晓得大多数人都是扼着下属七寸,挠着上司痒痒的,一个个莫不怕自己的饭碗被青年俊彦夺了去,有谁肯如此尽心指导?得遇英明上司,实属不易。
    毕仁基放下电话,一时还呆呆的。那时候只觉得她可爱,几经坎坷方知那实在是可贵的品格。心志玲珑,晶莹见底,既不混沌,又不世故到睚眦必争,这样的人儿再难寻找,几次想要同她联系,总觉难以启齿,末了有消息了,居然已要嫁作他人妇。忘了问她那位是何方神圣。还是算了,徒起嫉妒之心。

    几经折腾,动用了一点点计谋和权力,终于在兰晶定下,遂拨电话给旖年。
    旖年,我是仁基,幸不辱命,兰晶有空,我帮你约了人出来详谈。
    放下电话才依稀想到,竟然省了姓氏称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捻,不过是一时的同事而已。

    戴旖年在房间里换穿十六套衣服,仍觉不满意,妹妹旎年怪叫连连。
    春心大动,妈,你快来看老姐春心大动!
    旖年将旎年摁在床上,挠她胳肢窝,旎年不肯示弱,动手反击,两人笑作一团。

    哎呀,你们两个,闹了二十几年,就要分开了,还闹,还闹
    旎年落了下风,闻言笑道,就是,就要跟我分开了,还有脸欺负我

    旖年停了手,吓,真不知谁欺负谁呢?

    幼时为一个娃娃大打出手的景象仍历历在目,如今竟要长大离家了。

    毕仁基坐在靠窗的位子,生怕交通拥挤会迟到,谁知早到了2个小时,心里不断揣测光阴会给这个小女孩留下什么样的印记。
    眼见她走进来,白色无袖装,水红色长裙,仁基很自然地将视线下移,果然,一双白球鞋,一时忍不住,哗得笑出来。
    逼人急!你真过分,一见面就嘲笑我。旖年在他对面坐下,盈盈笑意。
    那时候他实在招架不住她百般诡辩,长叹一声,道,你真是个太气人’”
    她立刻反唇相讥,还不是因为你逼人急’”
    从此以此相称,她才发现他不是天生沉闷,尚有一丝幽默和童真可供挖掘。
    果然是快嘴丫头太气人,但是,你做过些什么令自己看上去标致十倍。
    戴旖年笑得哗啦啦,几年不见,你真是大有长进!

    仿佛分别的这几年没有过,昨晚才在巷口分别。

    招手叫小姐过来,一杯新鲜牛奶,突然想起已经多年没见,转头问道,对不起,还是你自己点吧
    就牛奶吧

    彼时她虽然年纪轻,不知为何已有胃病,连到咖啡都不能多喝,众人下班孵酒吧,他总是为她点牛奶。

    一时两人都不知如何开口,低下头。
    她想起来,有一次就是因为喝咖啡,胃辣辣地痛出来,她好强,也不肯支声,是他看出端倪来,去药房买了药来暗中放在她的桌上,大概就是从那一刻起,他一走近,她立即心跳加速。
    现在胃病还长犯吗?
    不是太好,因为经常加班,饮食也不是很规律

    在他面前就很自然,换一个人会答道谢谢关心啊,诸如此类。

    可惜不久他就辞职,从此一无音讯,心中有鬼,不敢主动联络他。
    那时候他遇见一个好机会,临走的时候想同她开口,就是那天,看见她同一个男子态度非常亲密地挽手走出公司,心中遗憾,从此失去联络。
    不想有今天,大家都没想到还会见面,还是这样的时刻。

    ,他干咳一声,关于婚事,前期恐怕有很多事要准备吧。
    ,她深有同感,太忙了!几位老人日子又挑得太好,连酒店都订不到,接下去婚车,摄影师都难请。
    他心里微微有些绞痛,虽然是忙碌的,也应该是幸福的吧,看她此刻容光焕发的脸。

    忙完了这阵记得联络我,结了婚也不应该冷落老朋友吧。
    ,她忽然瞪大眼睛,你说什么?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忘记老朋友

    她微笑了起来,温柔地,动人地,他差点忘记留意她说的是什么。

    好在他还是听见了。
    不是我,是我妹妹,旎年。这丫头,人小鬼大,抢在我前面结婚了,还害我为她跑断了腿。我妈还说什么不作姓的,小的在大的前面结婚,所以天天唠叨要我找个对象嫁了拉倒----------------------------”
    如闻天籁!

    人生是由多少误会组成?他不知道,也许,连带前一次也是误会呢。不过有什么关系呢?这一次,他不会再错了。

     

     

    附:从前的旧帖,那时候因为中了亦舒的魔,所有的文字都弥漫着她的灵魂,可是如今她居然在新浪上开了博,我简直气得发疯,可仍是忍不住常常去看,真是贱 :(

    早该知道她不甘寂寞的,那么好的偶像,顷刻,就倒塌了。

    May 25

    梦里不知身是客-----苏州闲行 (上)

    当想为这篇文取一个名的时候,竟长时间的词穷,搜肠刮肚地不知所谓,但我不以为是自己才尽(本来无才),大约是江南太美,美得让人没话说。

     

    缘起

     

    周五,公司在苏州东山有个无聊的Q3 Community Event Committee,去年在大连,还可碧海蓝天一番,上海的会议居然安排在苏州,着实可恶!

    居然还安排捡白色垃圾及种树,难怪会议时有人站出来问,此番是否形式主义。不是才怪,就凭这几百人一晚的五星级酒店费用,雇十几个阿姨捡一年白色垃圾也绰绰有余,难道就我们的公益意识这么难培养,真是见鬼。

    于是决定逃避劳动,苏州尚有一人,日前寄我表演工作坊及云门的碟,还不肯收钱,偶尔间提起说我会去苏州,那人自告奋勇地当导游,我要求要听评弹,他说小事一件,我说要看园子,他也说小事。还自荐说连某导演苏州选址都是他带的路,当时就心动了。

     

    启程

     

    一早起来,抛下预备捡垃圾的同事们(住完五星去捡垃圾,莫不是笑话),超级路盲水湄同学一个人上路了。在路边招了辆三轮车(见图),突突突突,小摩托三轮一路欢歌,拉我到了东山镇。找到了公共汽车(见图),4元,居然还经过木渎。

     

    木渎

     

    江南有众多小镇,周庄成名最早,因此已经被糟蹋地不成镇形,残花败柳般。乌镇到处是黑漆漆的独木船,有失江南的温婉。西塘,印象极佳,因深夜在桥边被水波里摇晃的灯笼影子蛊惑,常常在梦里重遇。当然也因为有那样的回忆。其余的同里,甪直、南浔等,没去过,不能妄评。但那些镇子统统是需要住的,住上多时,等烟氲气雾慢慢从毛孔里渗入血液,等到连灵魂都水灵灵的时候,才算是罢了。

    木渎传说是夫差为西施造的馆娃宫,姑苏台, “三年聚材,五年乃成”,木材源源而至,竟堵塞了山下的河流港渎,“积木塞渎”,木渎由此得名。

    但是西施并不爱他,纵然珠宝成堆,陵罗满身,重新写的话,这是一个男人的悲剧,也是那个女人的。这个故事可以用来教训我那些整日叫嚣着傍大款的MM们,金子,是不能拿来吃的,吃下去,是会死的。

    下了公车,走过内衣店,杂货店,水果摊,走过美斯特或美特斯.邦威,沿着指示牌慢慢往里走,左边,是一条积满了水藻和垃圾的河,右边,是,一树雪白的夹竹桃(见图)。

    继续往里走,看见肉铺,酒店,路边卖菜的老妇(见图),青石板路成为高跟鞋的最大敌手,可是我的心情,却愉快地不得了。

    走了莫约20分钟,才发现不对头,没理由没有那些蝗虫般的游客,琳琅的旅游纪念品,这才悟得,超级路盲,走错路了。

    终于走进了真正的木渎老街(谁知哪里是真正的),戴着小黄帽小红帽的游客蜂拥来往,只得在一些僻静处,拍了一些照(后来发现,仍是走错了,难怪那条路上没什么人,不过走错又怎样?对岸是如潮的人群,这岸只得清静)

    大路同学回信息给说我随时可以出发去苏州,我便往回路去了。在路口,发现一个卖麦芽糖的,就是小时候吃的那种,黄色粘稠的麦养糖,用小棒子搅啊搅的会变成丝状的白色。摊子旁边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见图),而我被自己买的麦芽糖弄得手忙脚乱,想把相机收进包里吧,糖就要滴下来,只好用小指头勾着相机,继续搅。

    始终都没搅成白色的,大约,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闲情了吧。

     

    苏州前缘

     

    去苏州之前,看了青春版的牡丹亭,当音乐袅袅地,似乎是绕着弯般地从电脑里传出来时,我突然地心跳加快,在之后的两个多小时内,仿佛幻梦般地,看着舞台上的袅娜的杜丽娘,娇俏的小春香。昆曲的调子极慢,普通说来两秒钟的话,唱起来起码要二三十秒,三顿三叹,余音缭绕。眼神也是极媚,后来有一次我关了音响,才发现光光看她蹙眉,心就跳乱掉,哎呀呀,如此这般,到底谁会不爱。

    看牡丹亭是一次奇怪的经历,我已很久,不曾被一样东西这般地打动,虽然从前断断续续也看过昆剧的片段,但始终是入耳不入心,可是这一次,真的象被摄了魂魄一样,放在键盘上的手,都无力地在抖。

    想起同人说,爱情与婚姻的区别,婚姻是件件可以预见的,可得经营,可得谋划。而爱情,唉,你不知道会在哪里,会从哪个方向,突然间,魂就没了。

    有了这个缘故,苏州行,变成一个美丽的延续,一个梦的继续。

     

    美餐

     

    终于找到素未谋面过的大路同学,吃饭定在新建的苏州博物馆旁边的一家小店。苏州博物馆,鼎鼎有名,贝聿铭年截90,大约也是封山之作了吧。同大路同学讨论过上海商城(波特曼所在),亦是他园林情结所系,不大的空间内,有水有山,苏州园林的移步换景在方寸之间发挥到极致。这么多年了,这块地方,仍是上海少数漂亮的地方之一。可惜这个集合,已经不太大了。

    车行过苏州博物馆的时候,仍在做结构,隐约可以看见白墙,大路同学介绍说,以后亦会做全部的玻璃幕墙,呵,中国的玻璃金字塔。从今之后单凭贝聿铭三个字,苏州博物馆便可横行天下啦。

    吃饭的小店名叫吴门人家,点的四菜是,蟹虾两鲜(蟹黄炒虾仁),荠菜蘑菇,醋溜鲢鱼,豆腐莼菜汤(见图),味道着实不错,环顾四周,才看见许多名人字幅,显眼处的对联便是贝聿铭的手书。小店是新迁过来,味道虽好,知者甚少,便宜了我等。窗外烈日炎炎,屋中佳肴,美酒,朋友,真是畅快。

     

    评弹、昆剧

     

    吃完了饭,我便吵着要去听评弹。上次路过苏州,蒙新新好男人马同学指点,曾在观前街某个地方听过一场,讲的是杨家将,可惜同去的一票人都听不懂苏州话,还夹着一老外,连故事背景都统统不明白,我忙着解释解释,就来不及好好听。

    听大路同学说,如今苏州城里,能听评弹的场子也只剩下二三家。我们先去了观前街的那家,可惜当日的曲目是刘胡兰慷慨就义之流,一看就倒了胃口。

    于是去了较偏僻的评弹博物馆,那边场子较小,舞台也感觉较豪华(见图),适逢上海评弹社来苏州,里面更是人满为患。场子里面是一个小型的博物馆,介绍评弹发展的历史种种,最喜里面的细竹帘子,一片幽暗清凉。

    出来坐定,我闹着要吃瓜子。于是大路同学买了瓜子,大家喝着茶,嗑着瓜子。听说喜欢评弹的人,大多是小孩子的时候贪嘴,跟着去,不是听戏,而是吃零嘴,吃啊吃的,就听上瘾了。但我至爱那样的闲暇,没有人催我上进,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最后期限,不需一定要微笑,

    甚至不需要想什么,让脑子空白着。

    唱的时候听不太懂(后来出门的时候,连门口的苏州本地老伯伯也说,他也从来没听懂过,安慰),但是说的时候没什么问题。有了昆剧打底,连评弹也变得无比通俗起来。

    吴侬软语,果然了不得,象一把小软刷子,在心里慢慢挠,舒服极了。

    我觉得很多人不能接受昆剧或者评弹,是因为没有时间。青春版牡丹亭全部需要7个多小时,一个评弹那本子要讲十几天,现在的人哪里有那许多时间呢。

    可是,许多事,是一定要时间,来慢慢熬煎。没有长长的思念,哪能知道你爱他。没有慢慢熬炖,哪有牛肉汤的美味。没有时间,哪能体味这三叹三顿的缠绵与委婉。

    赖着仍不肯走,架不住大路同学频频指着手表。也罢,今日时间太短,又有太多需看,走吧。

     

    隔壁的昆曲博物馆(见图),牌子上挂的正是牡丹亭,可惜周日才演(后来大路同学去听,说不好,才得少许安慰)。里面空无一人。真是难得呢,在苏州这样的城市,在周末,在一个古色古香的院落,居然空无一人,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二楼仍是空荡荡,有一个茶馆,但是无人,从木栏栅格的窗子望出去,是一个戏台(见图),台下,青苔斑斑,仍是无人。大路同学说,平时,会有小孩子来这里做作业,哗,这般地方做出来的作业,莫不都是古意阑珊。

    行至戏台对面的大房间,里面成列各类戏服(见图),还有一个室内的小戏台,金碧辉煌。

    走出门去,台阶上坐了一堆台湾来的情侣,继续往前,居然有人在弹古筝(或是古琴,我分不清这两者)。

    旁门走,是一个小院子,假山,鱼池,庞杂的树和草,安静极了的空气,连鱼泼拉水的声音都清晰可见。我忍不住坐下去,长久,都不愿起身。

    另一间房,是一个超级繁复豪华的小型戏台,想闺房一般(见图)

    仍是细竹帘,院子里是海棠--------

    May 24

    十年

    永远美丽的黄玫瑰说,“这么多年来,我统共只会两件事,打扮和恋爱”。从前看《玫瑰的故事》,虽觉伧俗,一个人怎么可以毫无理想信念,不为四化做贡献?!! 但是仍为这一句话怦然心动,用尽一生,统共只是恋爱,多么无用,但是------灿烂。

    终于有一日,我躺在一张大床上,夜,多么深,同几位年轻的MM说,“用尽十年,统共只是恋爱”

    学不成,业不就,家不立,所有的心思,只是恋爱,恋爱。 这句话我说的时候其实不经意,但说完之后自己也得长叹一声,有些空荡荡的,凄凉的美丽,把心撑得满满的。

    十年,该做的亦做了,不该做的,亦做了。所有的眼泪和欢笑,全部用来做这一件事情。十年,该成熟的,都成熟了,我却仍是拒绝长大。所以当有人同我说,你已不小了,不能再任性了的时候,我才会继续赌气,才会更加任性地在冷天把大衣脱下。

    十年,过去,当我终于心平气和地回首当年,偶然亦同人提起从前,别人总会同我说对不起,真是奇怪。大约他们以为,过去的总是伤口,看似愈合,却永不会完整。

    其实,过去,只是过去,历史虽然在过去的那一点,已经完全改变轨迹,但历史,永远也只能停在当下。

    少年时喜欢张晓风细腻的文风,喜欢她写到,“题诗在壁,壁坏诗消,但是诗仍在的,壁也仍在,曾经存在过的,便永远不会消失”。

    就像十年留下的皱纹与疲惫,永不会消失。十年留下的学会和成长,也永不会消失。十年留下的,痛彻骨,与,泪如雨,永不会消失。

    但那手指的温暖,亦是,永不会消失。

    十年,用来恋爱,是不够的。

    恋爱,是要用一生。